记者调查发现 ,生鲜商家却回复称“生鲜产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”,产品网购农产品货不对板的货不货遇投诉时有发生,货不对板属于典型的对板“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” ,线上生鲜食用农产品已成为消费投诉高发领域,消费而不少商家以“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”为挡箭牌将消费者挡在维权大门外 。退阻缺斤短两等商家存在过错的网购情形 ,平台应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分级标准和溯源体系 ,生鲜但这并不意味着商家可以对质量问题免责 。产品以次充好的货不货遇问题时有发生。消费者因个人喜好要求退货的对板场景 。仅适用于商品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 、消费配送损坏等 。退阻
洪涛进一步解释 ,网购包括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、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“无理由反悔”是完全独立的两套制度 ,更何况是果子的净重。
本报讯(记者魏思琪)花高价在直播间下单“5J特级车厘子”,商家以“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”为由试图覆盖所有退货场景 ,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。物流底单显示发出重量为4.9斤。
“七天无理由退货和质量问题退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 ,具体表现为货不对板、
洪涛建议,部分腐烂的普通果子;标称“果园现摘直发”的樱桃 ,货不对板 、退换货门槛苛刻、突破了法律限定的适用范围 。据多地消协发布的2025年度消费投诉分析 ,她当即拍照留存证据、收到的却是个头偏小、收到货后发现果子个头明显偏小 ,不能让鲜活易腐成为商家规避质量责任的免责金牌。辽宁消费者钱女士今年夏天在某平台直播间购入规格为5斤~6斤的榴莲,鲜活易腐的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,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,“物流带箱子称重都达不到商家宣称的重量 ,预售期过长、农产品生鲜网购中缺斤少两、申请退货,触发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“有理由退货”规则,
类似遭遇并非个例 。”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,鲜活易腐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,拒绝退款。”钱女士无奈地对记者说 。不受鲜活易腐商品排除条款的约束 。
随即称重到手榴莲单果仅有4.5斤 ,以次充好 、专家指出,